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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排行榜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4-08-20 16:47:59

我们大家在高考之后就开始选择学校,我们大家首先考虑肯定是公办学校,其次才是独立学院,其实我们上什么学校并不是很重要,最要的是我们应该有一个好的学习态度,今天给大家带来独立学院排行榜。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1] (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以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1] 。独立学院,也常称为独立二级学院,是中国大陆的一种高等院校,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新运营体制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范后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1定义编辑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是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1]

我国独立学院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当时的教育部改革,为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国家鼓励公办本科院校结合社会资金,举办独立的学院。此后,独立学院飞速发展,到2003年,全国25个省市举办独立学院就达300多所,有本科在校生40多万人。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对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独立学院和母校关系较密切。

2概况编辑

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1]

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独立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由于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所以由教育部负责审批。凡未经教育部审批的,国家均不承认其学历。独立学院在特定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独立二级学院”,它与公办大学内部各下属的二级学院有着较大区别。

独立学院的招生是通过学院办学所在的省市,根据参加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招生录取的。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发给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下属二级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部分独立性。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学院还按国家有关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规定,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下属二级学院的区别还在于其部分的民办性。独立学院由于其独立性,其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拨款,而是由学院的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得到,在经费、学费和其他一些相关的管理上也都是参照民办大学的方式进行管理。独立学院正逐渐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年,独立学院发展较快,如今全国已经有303所独立学院,其中湖北26所,江苏有25所,浙江22所,河北17所,广东17所,辽宁13所等。教育部有关领导指出,独立学院是保证中国高等教育今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独立学院将会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亮点。

独立学院依托申办的“母体”大学,并设为其二级学院,带有公有民办的性质。不同于以往普通高校按照公办机制、分校办学机构。独立学院的名称前冠以参与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名称,不得使用普通高等学校内设院系和学科的名称。

独立学院一般在各省市本科第三批次招生录取,极少数在第二批次招生。独立学院的新机制,新模式,新管理体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一律采用公有民资机制,所需经费投入及其它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公有民资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

2.实行新的办学模式重点是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

3.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独立学院是近10多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为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随着《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1] (教育部令第26号,简称“教育部26号令”)的颁布与实施,尤其是部分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标志着中国独立学院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很多独立学院曾经颁发母体学校的证书。

如果我们选择独立学院,我们就要选择一所好一点的学校,今天大家看了独立学院排行榜,我相信大家一定会有收获的,因此大家认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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