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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公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7-12-19 14:19:35

艺考是考生进入理想大学的捷径,通过高考艺考的考生能够提前获得大学的录取名额,因此大家必须关注与高考艺考相关的内容,下面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2018年江苏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公布这篇内容,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对艺术校考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及成绩认定等作出规定,提出在我省设点院校的专业考试一般应在2018年1月20日以后进行,3月中旬前结束。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中的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也就是“省统考”,其他非全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即“校考”。经省教育考试院授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师范大学5个考点承担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凡报考有关院校的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美术类或音乐类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018年江苏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公布这篇内容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过了,希望有志于高考艺考的考生能够做好准备,这样才能轻松应对2018年高考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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